邹幸彤司法覆核放宽传媒报道限制胜诉 官指除非为秉行公义而「绝对必要」拒绝
2022-08-02 12:22
高院法官李运腾今批准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的司法覆核,撤销主任裁判官罗德泉的命令,下令罗官处理邹幸彤下次申请时必须批准放宽传媒报道限制。
邹幸彤早前根据《裁判官条例》第 87A(2)条向法庭申请放宽传媒报道交付审判程序的限制,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在4月25日基于放寛限制会令案件未审讯便引起社会尖锐甚至带有攻击性的讨论,或会为潜在证人带来心理压力,甚至畏缩却步,有碍公平审讯而拒绝其申请。
李运腾法官在判词中解释,《裁判官条例》第 87A(2)条的意思就是,假如有人申请放宽传媒报道交付审判程序的限制,报道限制便必须解除,裁判官没有酌情权,唯有解除报道限制。李官认为罗官拒绝申请的理由与「司法公开」原则背道而驰,虽然罗官声称他行使酌情权拒绝申请,但李官指该酌情权并不存在,认为罗官的决定属越权。
李官认为即使假设有关酌情权真的存在,除非为秉行公义而「绝对必要」拒绝申请,否则主持交付审判程序的裁判官亦不应拒绝申请,而本案未能展示报道限制属「绝对必要」。惟法庭不会评论第87A(2)条范围是否过于广泛,以致侵犯同案其他被告公平审讯的权利。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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