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确诊入院遭解雇控公司违残疾歧视例 双方拟和解押11月再讯

2022-07-28 15:47

案件今早于区域法院首次提讯。
案件今早于区域法院首次提讯。

49岁项目经理去年受雇于一间慈善基金公司,一个月后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在入院期间遭终止合约。项目经理早前透过平机会入禀指控该公司干犯了残疾歧视,违反了《残疾歧视条例》,要求对方书面致歉,并申索情感损失6万元及薪金4万4000元。案件今早于区域法院首次提讯,双方透露正考虑和解,案件遂押后至11月28日再讯,以视双方进展。

申索人为M, TARIQ,答辩方为THE GURKHAS GROUP (G3S) CHARITY FOUNDATION LIMITED(高斯卡集团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本案为本港第二宗涉及新冠肺炎患者遭受残疾歧视的平等机会诉讼案件。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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