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31女子公园图纵火判囚6月 官指行为如火般挑起旁人情绪

2022-07-27 12:09

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判刑。
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判刑。

有毒品案底的30岁女子被指于前年8月31日,在一个公园内企图用打火机燃烧一条封锁带,被控一项企图纵火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李志豪今于西九龙法院指,考虑到当时的社会气氛,被告行为挑起在场人士的情绪,形容场面或如火势一样,可以一发不可收拾,即时监禁无可避免,判囚6个月。

被告李傲妍(30岁)否认于2020年8月31日,在九龙太子水渠道与西洋菜南街的一个公园内,无合法辩解而企图用火损坏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财产,即该公园内的橙色封锁带,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控方案情指,当晚近11时,警员看到手持打火机的被告,「捂低身」打算在涉案公园外燃烧胶带,遂上前制服。她被捕后承认犯案,解释希望「为伯伯解绳,俾啲伯伯入去(公园)」。

被告在审讯阶段曾自辩,称遭3名警员殴打,被带返警署后在2名警员诱使下签署文件。但李官裁决时质疑,如果警察对被告「不友好」,她不可能在对自己签署及抄写的内容「不闻不问」,拒纳其说法,故裁定罪名成立。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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