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夹公仔店向业主洽商减租收贿41000元 前物业代理被廉署起诉

2022-07-26 14:56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

廉政公署今日(26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代理,控告她涉嫌向一名夹公仔店租户索取及收受贿款共41,000元,替对方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与业主洽商减租及续租。

锺绣文,56岁,伯乐联行(店铺)有限公司(伯乐联行)前物业代理,被控共6项罪名,即3项代理人接受收益及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两项煽惑他人提供虚假资料,违反普通法及《盗窃罪条例》第19(1)(b)条。

锺绣文的男友伍志鸿,56岁,亦被控一项伪造帐目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9(1)(a)条。二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2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锺绣文是一宗租赁交易的经手代理,一名租户以月租14万元租用旺角一间店铺以经营夹公仔店,租约由2019年12月起为期一年。该租户自2020年初起,因疫情肆虐而要求锺绣文协助,与业主洽商减租。

四项贿赂控罪指,锺绣文涉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该租户收受3笔共21,000元的贿款及索取另外一笔20,000元的贿款,作为协助该租户与业主洽商调减每月租金及续订租约的诱因或报酬。

另外两项控罪指,锺绣文涉嫌非法煽惑该租户,不诚实地向其核数师提供招致营运开支的虚假资料时,使用5张看来由一间装修承办商发出的收据,而收据显示有关承办商向该租户提供服务而收费。

馀下一项控罪指,伍志鸿涉嫌捏改上述其中3张为会计用途而制备的虚假收据。涉案虚假收据被指用以掩饰支付予锺绣文的贿款。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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