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选举未上载广告资料等供查阅 邓飞入禀求豁免违规惩罚及讼费
2022-07-19 11:20
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副主席、立法会议员邓飞昨入禀高等法院指,他参与去年尾进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选举委员会界别)时,没有按《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备妥选举广告、资料、准许或同意书的电子文本,上载至中央平台以供查阅。邓飞希望法庭接纳他不遵守条例是因粗心大意或意外地计算错误所致,要求豁免有关犯罪惩罚,并要求法庭不作讼费命令。
申请人为邓飞,答辩人为律政司司长。入禀状指《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订明,选举候选人须以选管会指明的方式,在选管会指明的时间内,备妥选举广告、资料、准许或同意书的电子文本,在总选举事务主任或获其授权的人所维持的公开平台(中央平台)上供查阅。邓飞指他是因粗心大意或意外地计算错误,又或任何合理因由,才会不遵守上述规例,并非因不真诚所致。邓飞希望法庭豁免他承受有关违规惩罚及讼费。
入禀状提到涉案选举广告在2021年12月6日透过Facebook发布一段约长3分16秒的粤语影片及一些中文文字讯息。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任何人没有遵守有关选举广告的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5千元及监禁6个月。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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