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因病未打新冠疫苗求职遇阻 区商务委:不可作为硬性标准

2022-07-18 14:14

上海男子因病未打新冠疫苗求职遇阻。
上海男子因病未打新冠疫苗求职遇阻。

在上海,今年32岁的陈先生受疫情影响,此前的工作岗位不再续聘。通过网上的招聘信息,陈先生应聘了浦东某商场的销售员一职。通过了两轮面试后,正在等待入职的他,却收到了人力资源的通知,不接种新冠疫苗,不能入职。原来陈先生因为过敏体质,患有严重的湿疹,目前仍处于治疗阶段,因此没有接种新冠疫苗。

对此,招聘公司表示,服务性行业每天需要接待众多客户,有一定感染风险。接种疫苗既是公司方面的建议,也是商场方面的要求。为了保护他自身的安全,也为了保护身边同事和客人的安全,营业员要接种三针新冠疫苗。据了解,该商场从6月初恢复营业起,主管部门就增加了接种疫苗的相关要求。

该商场工作人员表示浦东商务委会不停地检查,检查的时候会要求出示疫苗证明,对于不合格的人是劝退的。不过工作人员方也指出,如果身体状况特殊,能够提供「不宜接种新冠疫苗」的证明,也可以入职。

陈先生谘询为他治疗的皮肤科医生,但又被告知不能开具这样的证明,他又谘询了若干家医院,也遭到了拒绝。

对于零售行业的工作人员,不打疫苗是否不能上班?浦东商务委表示,并不会要求各商场以是否接种疫苗,作为能否入职的硬性标准。浦东商务委工作人员表示,不可能不让没打疫苗的人入职,只是检查的时候需要服务人员每天做一次核酸,倡导接种新冠疫苗,原本是助力构建群体免疫屏障的良好举措。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各企业不应以防疫为由,层层加码,变相进行就业歧视。

上海市政协第十三届常委、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陆敬波表示,平等的就业权是国家《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不得以跟工作无关的不合理因素歧视劳动者,让他减少工作机会、减少晋升机会,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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