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18岁男生认暴动 官指案情严重押月杪判刑

2022-07-14 14:57

被告李家梁。资料图片
被告李家梁。资料图片

2019年11月理大外示威者激烈反抗,一名18岁男学生涉营救一名被速龙制服的示威者,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暴动罪。暂委法官郑念慈指案情严重,但考虑到被告年纪先索取教导所报告,押后至7月27日判刑,被告须继续还柙。

被告今在庭上称,「我承认犯咗好错好错嘅罪行」。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昨于观塘法院就另案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现正还押。被告事后患上严重抑郁及创伤后遗症,至今已求诊多达49次。

案情指,2019年11月9日起有人在网上呼吁「三罢」行动,大量示威者于11日起占据理大,在出入通道架设路障和检查站限制进入理大人士的身分,又破坏理大的设施。11月18日凌晨5时许,警方以水炮车驱散畅运道的示威者,随后沿科学馆道推进,驱散聚集于畅运道的约300名示威者。示威者向警员投掷大量汽油弹及砖块,而于畅运道及理大A座一楼平台的示威者亦不断向警员投掷大量汽油弹及砖块等,现场发生爆炸,一片火海。

速龙小队推进时制服一名正逃往理大A座正门的示威者,被告此时突然跑向警员企图抢犯,警员则以警棍击打被告,不断命令他行开,但被告不断反抗,最终被制服在地上。被告案发时穿黑衣黑裤,戴上防毒面罩。

被告李家梁被控于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大、漆咸道南与畅运道一带,连同他人参与暴动。馀下同案的18名被告否认控罪,将于2023年4月17日开审。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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