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东区区议员陈荣泰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判囚15个月

2022-07-12 15:19

前东区区议员陈荣泰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资料图片
前东区区议员陈荣泰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资料图片

前年七一民主派在警方禁止下发起游行,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等7人早前认罪判刑。馀下的时任东区区议员陈荣泰否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经审讯后今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监15个月。

暂委法官郑念慈判刑指,陈以区议员身分发言推波助澜,罪责与其他在记招上明言呼吁群众游行的被告相同。

郑官判刑前提及去年法官游德康就同案认罪被告的判刑,其中陈皓桓、曾健成及胡志伟曾在记招上发言,以18个月为量刑起点,徐子见只叫口号则以12个月量刑起点。郑官指,虽然本案被告陈荣泰没有明言呼吁公众参与游行,但记者会的目的明显是呼吁市民参与游行,希望鼓动更多人参加。加上被告以区议员身分发言,内容涉及游行细节,是推波助澜,故与其他有发言呼吁的被告罪责相同。

郑官续指,即使游行当日没有严重暴力事件,但影响铜锣湾及湾仔一带交通,案情严重,判刑须具惩罚性及阻吓性。本案不适宜判处社会服务令,被告不认罪没有悔意,遂以18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初犯,且同意不少案情酌情扣减3个月至15个月。

56岁被告陈荣泰被控于2020年6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同案被告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胡志伟、朱凯廸、梁国雄和邓世礼去年认罪,分别被判6至12个月不等。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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