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游行|前区议员陈荣泰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押下午判刑
2022-07-12 10:22
前年七一民主派在警方禁止下发起游行,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等7人早前认罪判刑。馀下的时任东区区议员陈荣泰否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经审讯后今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下午3时判刑,期间被告需要还柙。
暂委法官郑念慈裁决时分析指,案发时民阵正就游行申请上诉,故被告在七一前夕举行记者会前,必然知道如果上诉不成功,否则游行将会是违法。被告于庭上自辩称,出席记者会只是为了撑场及支持民阵上诉,却在记者会开始时连同陈皓桓等人平排而企及面向镜头,手持标语及高呼「反对国安法,七一街头见」等口号。从众人一呼一应的叫喊方式、标语物品内容等,可见他们乃一起行动,共同呼吁公众参与翌日游行,被告全程也不曾提及希望上诉成功。
郑官续指,陈皓桓等其他人在记者会上早已透过行动表明,不论上诉会否成功,仍会坚持上街,显然是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虽然辩方指被告一直站在后排,稍一分心便会错失他人发言,惟他在盘问下承认听到陈皓桓曾扬言并非代表民阵而是自己,并认为其发言有不妥之处,才会决定临时发言。然而,郑官指出假如他想作出澄清,至少可以表明「希望民阵上诉成功」,但他却没有提及此点。
郑官接纳辩方指,被告只达中三教育,或听不明白其他人在记者会上的英文发言,惟他过往从事各报章、电视台及网媒等工作,充满历练,相信他绝非不问不问、盲目附和的人。再者,被告的个人发言中,提及游行人士衣著颜色,目的乃分配角色。郑官形容,被告自辩「全属虚构、砌词猝辩、不尽不实」,与在场人士透过手持横额、大叫口号等传递明确且绝不含糊的讯息,即使上诉失败仍会继续上街,因此裁定被告知道被他煽惑的人,会明知七一游行未经批准而继续参与。
辩方代表大律师谢志浩求情指,被告前半生人一直奉公守法,在此案中的角色比较轻微,亦无像其他被告一样有昭然若揭的发言,亦一直为社会服务,值得法庭考虑法外开恩,又表示被告目前在网台工作,早前被裁定宣誓无效后失去区议员资格,而且重犯的机会低。不过郑官认为案件性质严重,又引述当时71非法集结规模及参与人数不少,因此拒绝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56岁陈荣泰被控于2020年6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同案被告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胡志伟、朱凯廸、梁国雄和邓世礼去年认罪,分别被判6至12个月不等。
法庭记者:凌子淇 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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