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前公安厅长李文喜涉受贿山东受审 当庭认罪择期宣判
2022-07-07 22:24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辽宁省前公安厅长李文喜受贿一案。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1年,李文喜利用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省政协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业生产经营和办理采矿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6亿馀元。李文喜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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