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维园行人路煮食摆卖 食环署:涉多个政府部门权责

2022-07-05 09:07

有立法会议员早前发现,维园对开行人路有不少外佣煮食摆卖。FB影片截图
有立法会议员早前发现,维园对开行人路有不少外佣煮食摆卖。FB影片截图

有立法会议员早前发现,维园对开行人路有不少外佣煮食摆卖,担心会酿成卫生问题,批发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足。食物及环境衞生署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外佣在公众地方聚集属街道管理问题,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权责,又指一直关注假日期间维园外围有外佣进行无牌贩卖活动,会于假日加派执法人员巡逻,以及采取突击行动打击。

食环署表示,根据记录,去年7月至今,署方于附近一带向无牌小贩作出25宗检控或拘控,并检获536个小贩弃置物品,又指于同期向违反洁净罪行人士,发出共126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署方强调,根据《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83B条,除非持有署方签发的有效小贩牌照,否则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贩卖,违者可遭检控,一经定罪,初犯最高可罚款5,000元及监禁一个月,再犯最高可罚款一万元及监禁6个月。

此外,根据《小贩规例》(第132AI章)第5(3)条,除非持有经营熟食的牌照,任何人不得为贩卖而烹煮任何食物或给任何食物加热,或管有任何拟作烹煮食物或给食物加热用途的煮食炉或加热器具,违者可遭检控,一经定罪,初犯最高可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再犯最高可罚款一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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