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原常委王立科受贿4.4亿元 向孙立军等人行贿近亿

2022-06-17 19:42

王立科当庭认罪,法庭择日宣判。资料图片
王立科当庭认罪,法庭择日宣判。资料图片

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的贪腐案今日于长春中院审结,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罪成,择日宣判。

长春检察院指控,王立科多年来利用职权,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折合4.4亿元人民币(约5.15亿港元)的财物。

王立科同时被指控,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元(约1.13亿港元),另涉长期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等罪行。

王立科当庭认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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