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因离港提强积金或意图移民港人被剔除申请
2022-06-13 16:26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公布,已永久离港或有意图永久离港者不获发第二期消费券。而有条件成香港永久居民则可领半额。
陈茂波指,社会上有意见已经移民的港人不应该收消费券。过往移民港人无需向政府申报,所以政府都无办法界定是否移民。因此政府上一期消费券剔除出连续2年无特殊原因而不在香港的人都筛走。
陈茂波进一步解释,第二期消费券优化了筛选条件,将永久离港或有意图永久离港的人就筛走,如果市民在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无升学、公干等特别原因,长期不在港,政府会视之为不符合资格。
如果市民曾经以永久性离港为理由申请,65岁以前提取强积金或者职业退休计划金额;市民的身份证是否在香港签发;或者有否其他证据或资料,令政府信纳有关人士可见的将来无意回港,都会被剔除出消费券。
陈茂波又将受惠范围扩大至,暂时未是永久性居民但有资格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包括来港的专才、专业人士、企业家、留学生,都可以获得半额即5000元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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