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7岁少年认刑毁东海堂还押候讯 2青年否认纵火等罪受审

2022-06-13 16:27

被告刘竣曦。
被告刘竣曦。

5名青年涉于前年8月在将军澳广场,纵火破坏美心旗下商店东海堂,包括损坏收银机屏幕、橱窗胶柜等,被控纵火、刑事损坏两罪。继早前两人认罪,今再多一名案发时年仅15岁的少年承认一项刑事损坏罪,纵火罪则获存档法庭。暂委法官许肇强取消其担保,下令他还押至其馀两名被告审讯结束后的裁决日期再作求情。同案两名少年则继续受审。

被告为18岁青年、刘竣曦(19岁)及17岁少年被控于2020年8月7日,在将军澳广场一楼78号铺东海堂,以火损坏属于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约1米x1米的地板及一张台,以及无合法辩解而损坏两部收银机的屏幕、一部八达通阅卡器、一部电子条码扫瞄器、一道木门及一个橱窗胶柜,意图损坏该等财产或罔顾该等财产是否会被损坏。17岁少年承认刑事毁坏罪,纵火罪获法庭存档,不作起诉。

17岁少年承认的案情指,自2019年反修例事件开始,美心及旗下店铺成为示威者针对的目标。涉案的将军澳广场东海堂店铺经理,事发前一晚确保店内一切稳妥后离开,翌日早上回到店内发现枱凳东歪西倒,围栏及吸风机被推倒在地,留下不少碎石;地板1米乘1米范围及一张餐枱被熏黑;两部收银机屏幕破裂;电子条码扫瞄器和八达通阅卡器被破坏至不能使用;一道收银处木门被损毁至不能正常开关;一个橱窗胶柜有20乘20厘米的裂痕。上述损坏共招致合共40,140港元清洁、更换和维修费。

商场闭路电视显示,案发当日约凌晨2时半,5名少年黑衣蒙面闯入店铺内,造成上述损毁,其中一名被告在店内燃烧物件,片段其中10秒拍到认罪少年破坏一个储物架。他于同年10月被捕,警方在其家中一张「尚拾时报」记者证、黑色鸭舌帽及一部手机电话。翌年1月,警方在被告刘俊曦的手机中,发现一个包括其中四名被告在内的Whatsapp群组。

馀下2名被告(即18岁第三被告及19岁第四被告刘竣曦)否认纵火及刑毁两罪受审,控方开案陈词指,两名被告当晚各自从家中出发,并于凌晨2时35分左右与另外三人进入店内,期间第三被告燃点火种,火势持续十几秒,造成两处熏黑,刘则破坏橱窗胶柜,其馀三人亦进行其他损坏,一行人约于1分钟后离开。第三被告及刘分别在同年8月和9月被捕,警方检取的手提电话显示,第三被告在案发后一个月,曾在一个Whatsapp群组内发放一条拍摄店内的17秒短片,片内有人声称「都无穿无烂,窿都无个」;另发送了一段长约8秒的语音讯息,称「系一个窿一笪黑色都无喎,但系er我,我咩咗果张枱呢,佢无用啦依加,佢依加摆咗消毒液嗰啲罗」,侦缉警员19145辨认上述两把声音均属第三被告。辩方透露,将会就该警员的声音辨认作出挑战。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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