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女售货员元朗堵路非法集结罪成 判囚4个月2周

2022-06-07 11:44

当日元朗大马路上大批示威者堵路防暴警到场。网上图片
当日元朗大马路上大批示威者堵路防暴警到场。网上图片

2019年11月11日有网民发起「三罢」行动,23岁女售货员在元朗参与堵路,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罪成。裁判官施祖尧今判刑指,涉案的元朗大马路为主要交通干道,对公众造成极大不便和增加暴力风险。被告案发时戴上口罩掩饰身分并一早到达现场,拒接纳她有悔意,惟考虑到本案历时约3年,酌情减刑两周至判囚4个月2星期。

施官指本案集结人数不多,没有人冲击或挑衅警方,亦没证据显示被告有领导角色和集结长时间持续。惟案发时正值「大三罢」的反修例高峰期,有人以杂物堵塞车路,对公众造成不便。而被告手执砖头,戴上深色口罩掩饰身分,增加暴力风险。另外,元朗大马路为主要交通干道,路边有很多巴士站,市民赖以上班,堵路造成极大不便,挑起市民不满,有潜在爆发暴力的风险。

施官又不接纳被告称受人煽动参与集结,认为她当日清晨到达案发现场,戴上口罩和一度手持砖头,明显有备而来,而非一时冲动,不接纳她有真诚悔意,以5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在2019年被捕后一度获释,至2021年再次被捕,因案件延误扣减两周至监禁4个月2星期。

控方于判刑前解释案件延迟原因指,被告于2019年11月被捕,警方后来因本案被列作低优先度而在2019年12月释放被告。惟至2020年12月,警方指因应大环境转变而覆核本案, 2021年1月向律政司索取意见,并于当年11月再次拘捕被告。

控罪指,被告邓朗晴于2019年11月11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39号金丰大厦外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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