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构重组|副司长月薪36万元不获配官邸 年假上限33天
2022-05-17 17:40
政府解释,行政长官当选人李家超拟在是次架构重组工作加入建议,开设三个职级为副司长的政治委任官员新职位,即政务司副司长、财政司副司长及律政司副司长,以分担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及律政司司长的繁重工作;以及加强现时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及律政司司长办公室,每个辧公室各增添一名首长级人员,并开设一个政治助理职位以辅助律政司司长。
有关副司长的薪酬待遇,根据政府今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在现行的政府架构下,政治委任官员的职级及排名顺序为三名司长(即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及律政司司长),然后是各决策局局长(按各局长年资排序)。为反映各政治委任官员的不同职级及职责,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和决策局局长职级之间的月薪各有3.5%的差距。此外,担任三个司长职位的人员也获提供官邸和享有非实报实销酬酢津贴。
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早前获邀审视新副司长职位的薪酬待遇,并建议副司长职级属司长与局长之间的层级,副司长现金薪酬应定于律政司司长与局长现金薪酬的中间(即高于局长薪酬1.75%)。第六届政府副司长的现金薪酬为每月363,400元,并将根据每年薪酬调整机制,按照截至今年五月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平均变动,由今年7月1日起作出调整。副司长的附带福利与司长看齐,但不会获配官邸,也不会享有非实报实销酬酢津贴。
根据独立委员会在今年四月发表的《第六届政府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待遇报告》,副司长的薪酬应每年跟随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调整,与其他政治委任官员的安排一致。
此外,副司长可累积的年假上限为33个工作天,而在副司长辞职、合约终止或届满时,可把不多于可享年假半数(即11个工作天)的未放取年假折算为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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