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区会败选人欧颂贤涉两项选举舞弊罪成 判囚4个半月

2022-05-13 16:17

欧颂贤涉两项选举舞弊罪成
欧颂贤涉两项选举舞弊罪成

前年区议会败选人欧颂贤涉嫌于选举期间向他人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费书法班,作为投票给自己的诱因。她否认两项选举舞弊罪受审,早前被裁定两罪均罪成,今天在东区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梁嘉琪指,法庭早已发出告诫,不能发放一个错误的讯息,以为选举舞弊无什么大不了,任何干犯此类行为的人均须严惩,终判被告入狱4个月2星期。

裁判官指,本案的表演设于街头和港铁站旁,非局限于室内,被告挑选人流偏高的时间,并以自己为主干,另有团队协助。虽然其报告内容正面,但她未完全承认犯案,判刑必须符合控罪的严重性及相称性,故判囚是唯一合适考虑。裁判官终就2罪判囚5个月,因被告有良好背景酌情减刑2星期,总刑期4个月2星期。

44岁被告欧颂贤报称工程师,她被控于2019年10月10日及16日,两度在区议会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即为另一人提供歌唱表演及书法班以诱使对方投票予她。辩方求情指,被告为人孝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犯案仅出于对法律的认知不足,现已深切反省,承诺不会在做任何违法的事情,希望判处社会服务令,否则以缓刑处理,让她早日走出案件的阴霾。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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