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届政治委任官员薪酬解冻 年假累积增至33天

2022-05-06 15:35

委员会倡下届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可回复至应有水平。资料图片
委员会倡下届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可回复至应有水平。资料图片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5月3日接纳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就第6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条款提出的建议,包括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将按按财委会于2017年批准的机制把现金薪酬回复至应有水平等。

委员会注意到,在新冠疫情之下,为展示管治团队与社会共渡时艰,行政长官决定即使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为正数,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在2020年及2021年均不上调。因此,现时政治委任官员的现金薪酬冻结在2019年7月的水平,直至2022年6月30日。

委员会认为,冻结政治委任官员薪酬的措施是第5届特区政府基于当前社会、经济及政治环境所作的决定。冻薪属自愿性质,应只适用于第五届特区政府的政治委任官员。在考虑所有因素后,独立委员会建议政治委任官员的现金薪酬应沿用经商定的机制,跟随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自2019年7月1日起的平均按年变动作出调整。此举旨在按财委会于2017年批准的机制把现金薪酬回复至应有水平,而不应被视作加薪。

委员会倡下届政府官员薪酬可回溯升幅。资料图片
委员会倡下届政府官员薪酬可回溯升幅。资料图片

至于下届政府各层级的司长之间和与局长之间的薪酬差距,委员会建议维持在现时3.5%的水平,而副局长的现金薪酬则继续定于局长现金薪酬的65%、70%或75%;每名政治助理的薪酬上限继续设定为局长薪酬的35%。

另外,政府接纳委员会认为,由第6届特区政府开始,政治委任官员可累积的年假上限由22个工作天增至33个工作天,而在政治委任官员辞职、合约终止或任期届满时,可把不多于可享年假半数(即11个工作天)的未放取年假折算为现金的建议。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待遇的其他部分在现阶段应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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