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黑帮大佬或须申请财产及日常活动 最长持续5年

2022-04-30 22:00

陈远鑫指出,监察黑老大的行踪,旨在防止他们重新犯罪。资料图片
陈远鑫指出,监察黑老大的行踪,旨在防止他们重新犯罪。资料图片

内地将于51日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规定黑帮头目出狱后,仍应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时间最长可达5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处长陈远鑫表示,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批「黑老大」锒铛入狱,但他们出狱后,风光及排场依旧,「对于这种现象,大家不禁反思,这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主观恶性较深,教育转化难度大。」

陈远鑫指,「他们组织、领导犯罪组织的社会关系、动员能力也很强,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社会危险性更大,人民群众发现这些『黑老大』管不了,反而更害怕。」

陈远鑫指出,需要以防止他们重新犯罪,或者在其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苗头倾向时及时应对处理,为此《反有组织犯罪法》第19条明确规定,对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决定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5年。

陈远鑫警告,黑道大哥出狱后若抗拒执行、心存侥幸不报告,或是疏忽不报告,公安机关会先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如果警告后拒不改正的,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人民币3万元(约3.56万港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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