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伪造出勤纪录被控4罪 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前主管准保释

2022-04-29 11:17

被告文达。
被告文达。

70岁前主管涉于2019年伪造上水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东方复康中心的出勤纪录,以误导社署该院舍符合法定及合约人手要求而遭廉署起诉,被控1项串谋伪造文件罪及3项伪造罪,案件今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将案件押后至5月27日再讯,以待控方就现有控罪索取进一步法律意见。控辩双方不反对被告以原有条件保释,准以被告现金10,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居于报称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1次,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的条件。

报称院舍主管的被告文达被控4项罪名,串谋伪造文件罪指他于2019年4月5日至8月间,与其在该院舍任职福利工作员的女儿文一,串谋制造一份有关他2019年4月的虚假出勤纪录,意图藉使用该出勤纪录,诱使社署接受它为真文书。另外3项伪造罪指他以同一目的制造另外3份于2019年6月至8月的虚假出勤纪录。该纪录显示被告于该4个月的其中6日在院内当值,但被告在该6日并不在港。

案发时中心是一所「中度照顾级别」残疾人士院舍,领有社署发出的有效牌照,由钜利企业有限公司经营,被告是公司股东。社署以买位形式委托中心提供27个宿位。

中心须按法定及合约要求提供充足人手,包括一名每日工作8小时的主管。社署巡查时会检查有关出勤纪录,以监察及评估东方复康是否符合法定及合约要求,及考虑应否延续其买位合约。残疾人士院舍如未能符合法定要求,即属违反《残疾人士院舍规例》。

法庭记者:华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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