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遭童党凌虐以扫把柄插下体 19岁女被告认罪
2022-04-14 21:10
13岁女生去年在何文田忠孝街公园内怀疑被8名童党凌虐,包括剥去她的衣服,要求自行掌掴和以扫把柄抽插其下体。其中一名19岁被告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普通袭击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2罪,须还押至5月5日判刑,期间为她索取感化、更生中心等报告。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表明不接纳被告求情称,自己感到受要胁下才加入霸凌,直斥「(事主)明显俾人欺凌紧,傻嘅都知喎,但你唔系傻㗎嘛!」
本案8名被告依次为15岁女生、13岁男生、15岁男生、14岁男生、16岁女生、14岁男生、19岁售货员锺嘉敏以及22岁售货员刘文晋。他们涉及共14罪,包括普通袭击、非礼、制造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性质严重的猥亵行为罪等。其中一人早前已认罪,被判入教导所。
案情指,事主认识其中4名被告并曾説首被告的不是,事件辗转传至他耳中,第4被告遂提议二人见面敞开心结。首被告偕同第2及第5被告现身涉案地点,之后3人突然掌掴事主,过程被第4被告拍下。第3被告到场后,事主脱下她的衣裳至只剩下胸围及短裙,之后把扫把柄插入自己下体,首被告及第3被告亦有拍下。
第3被告更以扫把柄抽插事主下体,事主亦被要求自掴。第7被告随即加入袭击,并在事主坐在地上时用脚踢她的脸,和以烟灰弹向她的脸,继而以树枝打她臀部。事主因害怕会再被施袭,和不能取回电话而没有离开。她身体有多处瘀伤,须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事后将事件告知母亲并报警处理。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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