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棚工屯门堕楼亡 承建商及雇主未购工伤保险判罚款

2022-04-14 20:45

去年9月17日,一名男棚工搭建悬空式棚架时堕楼身亡。资料图片
去年9月17日,一名男棚工搭建悬空式棚架时堕楼身亡。资料图片

一名承建商及利全棚业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建筑地盘(安全)规例》及《雇员补偿条例》,被劳工处检控,今日(14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分别被判罚款5万及5.6万元。劳工处希望此案能为其他承建商、雇主及东主发出信息,他们必须保障其工人及雇员的职业安全及健康,以及根据有关法例为其雇员购买工伤补偿保险。

案情涉及一宗于2021年9月17日在屯门一幢楼宇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棚工在大厦的12楼外墙搭建悬空式棚架时,坠落一楼的檐篷上身亡。劳工处发现有关承建商及雇主没有采取所需的工作安全措施,而雇主亦没有按照法例规定,为雇员购买工伤补偿保险,因而作出检控。

根据职安健法例的相关条款,承建商、雇主及东主须采取足够的职安健预防措施。而雇主亦须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为所有雇员购买工伤补偿保险,以承担其在该条例和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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