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刑恐记者罪脱 获判可得一半上诉讼费

2022-04-13 17:02

高院公布判词判黎智英只可得一半讼费。资料图片
高院公布判词判黎智英只可得一半讼费。资料图片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017年在维园参与「六四晚会」时,涉嫌恐吓一名报馆记者,其后被裁定刑事恐吓罪脱,律政司不服裁决上诉再遭驳回,黎智英遂申请讼费。法官陈庆伟今午于高等法院公布判词,指律政司一方虽然败诉,惟两项上诉议题中,其中一项成功获法庭接纳,故判黎智英只可得一半讼费,并须支付稍早前处理履行责任令聆讯讼费。

陈官判词引述黎智英一方法律代表反对律政司上诉时,指出罪脱裁决基于事实裁定,无关法律争议,但当日法庭处理履行责任令时才发现聆讯并无必要,律政司一方已清楚交代涉案议题,认为如黎智英一方法律代表处理手法更佳,则可免却聆讯,故黎智英须支付当日聆讯讼费。

除此之外,陈官处理上诉时,发现原审裁判官锺明新裁决有犯错,律政司两项上诉议题中其中一项成功获法庭接纳,黎智英一方所指无关法律争议一说并非属实,故判黎智英只可得一半讼费。

黎智英被控于2017年6月4日,在‪铜锣湾兴发街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X会使其人身遭受伤害并意图使他受惊。陈官早前裁决指黎智英财雄势大,两度回头出言「我实会搵人搞X你」,又拍下事主容貌,寻常人均可能会受惊,惟难以因为黎曾否认「唔会谂到话真系用黑社会搞佢」而反过来肯定「搞」带威胁意味,故驳回律政司上诉。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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