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起年满12岁从香港等地入境澳门人士须接种2至3针疫苗
2022-03-29 20:51
澳门新冠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因应新冠肺炎的疫情,卫生局由4月3日零时起,12岁或以上人士,须出示新冠病毒疫苗证明,才可登上由外国、香港或台湾地区前往澳门的民用交通工具。
12岁至17岁人士,须出示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初种系列接种(一般为2剂)满14天的证明;18岁或以上人士最后一剂接种已超过7个月者,须出示已接种至少1剂加强剂的证明。如果不适合或不能接种情况将持续2个月以上,须出示医生或有关当局的证明。
有关证明须为当地政府认可作为国际旅行用途者。此外,现行由外国、香港或台湾地区进入澳门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入境后21天内不得经澳门前往内地的措施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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