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规范新冠抗原检测费 每人每次不得高于15人币
2022-03-26 16:16
为促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公平与合理控制价格水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周五(25日)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省级医保部门对新冠抗原检测「价格专案+检测试剂」的收费应设置封顶标准,现阶段标准不得高于每人每次15元(人民币,下同,约18港元),具备条件者可将标准调低到更合理水平。
《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应在4月8日之前明确政策,对于公立医疗机构的抗原检测服务,允许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抗原检测价格专案由各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不高于每人次5元(约6港元)制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对于单纯检测新冠抗原的民众,应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免收门诊诊查费;对于患者就诊过程中,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检测试剂,患者自测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冠抗原检测价格专案的费用。
《通知》又指出,各省级医保部门参考目前已有的挂网采购价格,在4月30日前通过组织实施竞价挂网、参与跨省联盟采购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成本。公立医疗机构也应在所在省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不得线下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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