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订暂缓追租计画 保护期缩短至最多3个月
2022-03-07 16:27
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今日举行特别会议,讨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2月底发表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的暂缓业主追租计画。陈茂波表示,在聆听各方面意见,后提出5项修订,包括条例在3个月限期届满后,不会再额外延长3个月。即保护期由最多半年减至最多3个月;业主及租户如在保护期内重新达成租务协议新安排,条例对其将不再适用。
其他的修订包括受影响的物业可以顺延缴交差饷;法例将同时列明,要求贷款人在「保护期」内暂缓向业主追讨相关商业处所的贷款;如有任何人士以个人名义持有单个商铺收租且赖以为生(例如长者),政府将透过「百分百担保个人特惠贷款计画」为其提供最多相等于3个月租金的免息垫支安排,上限10万元。
陈茂波补充,由于条例原意是让业主及租户有空间重新商讨租约,所以如果双方在保护期内,达成重构协议的新安排,相关暂缓追租条例将不适用。这一点在政府原先提交的文件中未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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