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辩方律师丘律邦阻差办公罪成判监7日 准保释候上诉

2022-03-02 15:55

丘律邦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
丘律邦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

民主派初选47人案去年3月提堂,保释聆讯历时近40小时,警方在西九龙法院外设封锁区,期间一名手持文件的辩方律师丘律邦要求进入法院参与审讯,遭警员拦阻及要求出示证明,早前被裁定阻差办公罪罪成。裁判官郑念慈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指虽然案发为时不长,被告没有使用武力或粗言,惟罪行性质严重,且被告没有真诚悔意,知法犯法存心留难警员,故判监7日。被告不服定罪,获准以3万元现金保释等候上诉,期间每星期到湾仔警署报到一次,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准离港。

辩方呈上4封被告同事、社工和旧同学的求情信,指被告热诚尽责,案发时因太关心案件,而当日案件超时,体力精神受影响,故判断有误举措激动,被告经常从事无偿工作协助少数族裔,是次定罪打击前途。郑官判刑指虽然案发为时不长,被告没有使用武力或粗言,事件单一,被告亦有良好背景工作专业资格,重犯机会低,惟罪行性质严重,且被告不认罪之馀,仅向感化官表示明白违法,承认低估法律后果,郑官指客观行为比言语表现更实际,判断被告没有真诚悔意,加上被告知法犯法,存心留难警员故意阻差,故判监7日。

34岁律师被告丘律邦被控阻差办公、拒绝或故意忽略服从警员命令及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3罪,即于2021年3月1日,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没有合理辩解,而未能在穿著制服的警务人员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以供查阅;及拒绝或故意忽略由警员或督察以上级别作出或发出的命令。其中拒绝或故意忽略服从警员命令,以及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2罪获准不提证供起诉。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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