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无印良品」控北京「无印良品」商标无效 一审败诉

2022-03-01 20:42

日本「无印良品」入禀控告北京「无印良品」商标无效疲判败诉。网上图片
日本「无印良品」入禀控告北京「无印良品」商标无效疲判败诉。网上图片

内地法院就日本「无印良品」商标持有人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入禀,争取「无印良品」商标一案作出判决,裁定原告一方败诉;与讼方国家智慧财产权局胜诉。

在今次案件中,原告一方提到,「无印良品」是其独创的未注册商标,在牀单、被罩等商品上通过定牌加工方式使用,且标有「无印良品」商标的商品1998年已进入中国大陆的市场流通领域,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至于原告和第三方为同行业经营者,第三方对于原告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应当知晓,其实际使用诉争商标时具有摹仿、攀附原告的恶意。

原告更表示,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了原告的在先著作权,第三方构成了对「无印良品」商标的的剽窃。

对此,国家智慧财产权局认为,诉争商标与原告主张的「无印良品及图」不构成实质性近似,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无印良品」商标已达到消费者熟知的程度,因此裁定维持诉争商标。良品计画不服,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无印良品」作为四字词语不能构成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且诉争商标与原告所主张1980年已在日本报刊发表的「无印良品及图」不构成实质性近似,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没有损害原告的在先著作权。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日本「无印良品」与中国「无印良品」间的纠纷由来已久,去年11月,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与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相关商业诋毁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布。由于此前日本「无印良品」品牌方在被判决向中国「无印良品」品牌公开致歉的声明中,称自己商标被「抢注」,导致构成商业诋毁,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40万元(人民币,约48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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