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救世军逾14万元罪成 物流营运者续准担保候判

2022-02-28 17:12

53岁被告毕伟伦。
53岁被告毕伟伦。

五旬物流营运者被指向救世军「循环再用计划」提交3间公司的运输服务订单报价单,但隐瞒自己实为该3间公司的经营者,从而制造竞争关系,串谋诈骗救世军授予共逾14万元的订单。他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莫子聪将案件押后至3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其间被告续准担保。

53岁被告毕伟伦,报称路明物流(香港)有限公司营运者,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控方案情指,救世军有一个名为「循环再用计划」,将公众捐赠的衣物及物资分发到其店铺售卖,并在2019年初就该计画的运输服务邀请报价,并接获三份报价单,分别由路明物流及另外两间公司提交。而被告涉嫌于或约于2019年3月1日,与一名路明物流雇员及其他人士一同串谋欺诈救世军,不诚实地伪称路明及上述另外两间公司就有关运输服务所提交的报价单,均是确实具竞争性,以及是由每一间公司各自独立地拟备,因而欺骗了救世军把该订单授予路明物流。

莫官裁决时指,辩方无就控方证人的可行性提出争议,接纳有关证人诚实可靠。至于被告出庭自辩,承认为3间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但就辩称报价事项由其他下属处理。莫官直指该说法并不可信,因被告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者,不可能任由非合夥人的下属自行报价,且当时路明已经与救世军合作两年,被告不可能对于报价事宜完全蒙在鼓里或懵然不知。此外,三间公司分别共用登记地址及电话号码,显然关系匪浅。

莫官又指,即使控方让被告观看其录影会面内容,被告庭上作供时多次回避录影会面陈述,但他依然指不记得甚至不知道有关对话。再者,被告辩称不知道有关报价采用价低者得的原则,惟他案发时已经从事物流行业逾30年,无可能连如此显浅的道理也不知道。综合各项证供,莫官裁定被告向救世军报价时,隐瞒三间公司同属自己经营,藉以制造竞争关系的假象,让路明以最低价格中标,意图令救世军蒙受经济损失或相关风险。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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