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隐暪「买壳」协议串谋诈骗 詹培忠父子等3人续保释候讯

2022-02-28 12:15

被告之一的52岁商人詹剑仑(右)。
被告之一的52岁商人詹剑仑(右)。

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及儿子詹剑仑涉嫌联同一男一女在配售可换股票据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时,隐瞒秘密「买壳」协议,串谋诈骗联交所、该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会和股东,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万元,4人被廉署起诉串谋欺诈及洗黑钱共3罪。两宗案件今早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还押48岁男商人缺席聆讯。控方交代调查涉及众多人士银行帐户及可换股债券交易,需时继续分析银行记录、索取税局文件及律政司法律意见,审视是否会新增控罪,故申请押后案件至4月26日。代表詹培忠的辩方资深大律师郭栋明质疑案发于2013年,廉署自2016年起调查,亦只有一名证人,早已提交证供,不解何以需时甚久,认为延误没有必要。裁判官张志伟认为情况不理想,惟基于公义为由,批准控方申请。3人继续保释候讯,在控方不反对下,3人获准毋须再到警署报到;男商人则无保释申请。

75岁董事詹培忠、52岁商人詹剑仑及48岁商人马钟鸿同被控两项串谋欺诈罪,指其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间与对方,在香港一同串谋并与其他人串谋诈骗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及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马钟鸿和65岁报称无业女被告王蓓丽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指其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财产,即由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发行、本金金额为4200万港元的可换股票据,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马钟鸿另涉及一宗偷渡案,自去年9月起还押至今。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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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蓓丽(左)。
被告王蓓丽(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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