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摄影师非法集结判囚3个月提上诉 官押3月裁决

2022-02-14 13:52

前年3月8日大埔区内有示威者聚集,警方到场。 资料图片
前年3月8日大埔区内有示威者聚集,警方到场。 资料图片

前年3月8日网民发起于大埔超级城悼念科大生周梓乐,36岁摄影师蔡健瑜涉跟随及拍摄便衣警员,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被判囚三个月。蔡不服定罪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方指蔡拍片时默不作声,不应构成侮辱或挑拨性行为,律政司则认为蔡并非单纯拍摄,亦是与其他示威者有共同目的侮辱或挑拨警员。黄崇厚法官需时考虑,把案件押后至3月16日下午二时半宣判。

上诉方在庭上播放涉案影片,片内显示上诉人蔡健瑜手持镜头,在一定距离外尾随及拍摄便衣警员,附近市民叫喊及辱骂便衣警员,又大叫「你系9月6日打爆𡃁仔个头,打到佢有永久创伤,你做人有无良知?」等。上诉方指蔡的拍摄行为属中性,过程没有低抄或偷拍,仅是以垂直脚架一直拍摄,并与便衣警察一直保持一定距离,拍摄期间亦没有参与辱骂警员。上诉方重申蔡拍摄后没有法律责任把影片交出,而蔡在拍摄后短时间内便被警方制服,希望法庭重新考虑蔡的拍摄行为应否属于挑拨行为或有意图参与非法集结。

律政司一方则认为,虽然无论是否记者去拍摄亦是合法,但亦需考虑环境因素,去考虑蔡的拍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集结。律政司指蔡并非单纯拍摄,普通人在涉案情况下亦不会像蔡一样与他人尾随警员及拍摄。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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