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迫校方停课案一被告转证人 官批控方未能确认撤控原因

2022-02-11 17:56

青衣乐善堂梁植伟纪念中学前年被纵火。资料图片
青衣乐善堂梁植伟纪念中学前年被纵火。资料图片

青衣乐善堂梁植伟纪念中学2名男学生疑前年5月迫使校方停课不果,之后涉嫌打碎多道学校玻璃门及燃烧石油气罐引起爆炸,被控刑事损坏、蓄意纵火及管有攻击性武器3罪。案件今天于区域法院续审,辩方反对首被告的口头招认呈堂,指他曾遭威吓「拉埋老豆老母」、「唔认刑毁就告暴动同纵火」等,不过负责拘捕及替被告录取口供的警员就供称看不到相关情况发生。

拘捕首被告张凯杰(17岁)的侦缉警员15543林卓君称,在被告居所拘捕并作警诫后他表示:「我嗰阵(案发时)瞓紧觉,唔关我事。」待另一名警员16666搜出两支伸缩警棍后再作警诫,被告改称它用以击碎学校的玻璃。张把供词写在记事册上,之后在警署就拘捕及警诫内容向被告确认有否修改之处,才给他签署作实。庭上播放被告的录影会面片段,他向林承认自己热切关注社会事件,希望学校停课但校方无回应,故与次被告关昊侃(19岁)商量犯案事宜。而2支伸缩棍均为自己所拥有,事发后他更衣,并把犯案时穿着的黑衣衣物弃置于一座后山。

另外,控方拟列本案原先的另一名被告郑梓健为证人,法官林伟权今早关注郑最终被撤销控罪的原因是否因为他愿意录取无损权益口供。控方未能就此确认及郑是否获豁免起诉,林官斥做法有问题,担忧郑之后在庭上提及自己涉罪的案情,会被视为证据而遭起诉,「你作为代表律政司检控人员,你都要知道原因!」林官并重申控方以法律专业特权而拒披露因由非绝对,公平审讯须为优先考量。案件下周一(14日)再续。

张凯杰被控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乐善堂梁植伟纪念中学,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学校的正门;及在校外的公众地方携有两支伸缩棍。张连同关昊侃再被控于同年7月24日在同地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学校的花槽、墙壁及正门,意图损坏该等财产或罔顾该等财产是否会被损坏,以及意图藉此危害他人的生命或罔顾他人的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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