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3女职员保释候讯 官准公开3人中文全名

2022-02-05 12:33

左起:周翠英、傅悦朗。
左起:周翠英、傅悦朗。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的「童乐居」爆发轰动的虐儿事件,继早前20名职员被起诉后,再多3名女职员涉嫌袭击1至2岁男童,各被控一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案件今于九龙城法院提堂,3人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莫子聪将案件押后至3月21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检视逾6万小时的闭路电视片段、联络受害人及考虑会否加控罪名。3名被告在控方不反对下,各获准以10,000元现金担保,其间不得离港,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得返回案发地点、直接或间接联络控方证人、接触或骚扰院舍内所有职员及儿童、参与照顾儿童的工作,以及每周需到警署报到2次。

辩方甫开庭表示,3名被告希望法庭暂时以英文代号显示名称,惟控方以「司法公开(Open Justice)」为由反对。莫官考虑后,认为辩方说法欠缺有力法律基础,批准公开3名被告的中文全名。控方另透露,由于警方检取了逾6万小时的闭路电视片段,并需时查看受害人的情况,及考虑会否新增控罪,故申请把本案押后至3月21日再讯,预计其他涉及「童乐居」虐儿、早前一并押后至2月21日的案件都将会再押后,获莫官批准。

左起:周翠英、傅悦朗。
左起:周翠英、傅悦朗。

翻查资料,早前提堂的6宗「童乐居」虐儿案中,有2名被告获准披露中文全名,其馀18名被告则以英文代号显示名称。

被告依次为周翠英(45岁)、傅悦朗(25岁)及刘露琪(24岁),均报称幼儿工作者,各被控一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袭击罪 。控罪指,3人分别于2021年12月14日、11月29日及12月9日,在旺角砵兰街387号地下「童乐居」内,作为2岁男童B、1岁男童AK及1岁男童AJ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而故意袭击3男童,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他们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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