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尧被控企图作煽动行为 押4月再讯不获保释
2022-02-05 12:32
警方国安处昨拘捕社运人士古思尧,被控一项「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今解至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暂时毋须答辩。控方表示警方需时继续调查本案及国安处昨日带走的其馀四名人士,又透露不排除有进一步拘捕行动。《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最终押后案件至4月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古思尧须还柙。
控方表示警方国安处昨带走被告及四名疑犯,需时就涉案棺材上的DNA识别、翻阅被告两部手提电话的内容、向另外四人作出调查等,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故申请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罗官听毕双方陈词后,认为没有充份理由相信被告不会在保释期间继续犯案,拒绝让其担保候讯。他保留8天保释覆核权,聆讯将于2月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
被告古思尧(75岁,兼职船只维修员)被控一项「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十条。控罪指,他于或约于2022年2月4日在香港,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即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 的依法制的事项;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及 / 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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