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王婆婆被控两项非法集结 押4月再讯

2022-01-13 16:55

王婆婆获准保释不得离港。资料图片
王婆婆获准保释不得离港。资料图片

2019年8月11日,港九均有游行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入夜后演变成多区「快闪」示威。人称「王婆婆」的示威常客王凤瑶,事隔两年半后被警方落案起诉两项非法集结罪,指她于鰂鱼涌及太古两个港铁站附近的非法集结现场挥舞英国国旗。她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4月13日,但法庭会于2月10日再开庭,以待被告确认是否收齐控方文件或是否有更多文件方面的要求。被告表示希望法庭拒绝让她保释,主任裁判官终仍批出担保,条件包括不得离港、交出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每周向警署报到一次。若被告接受便签名核实,否则还押惩教看管。

被告王凤瑶(65岁)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和另外一些人在鰂鱼涌港铁站A出口内的出入闸口,参与凭藉公安条例第18(1)及(3)条属非法集结的集结。她另被控于同日在西湾河康山道近太古港铁站C出口,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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