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承建商包设计公营屋 节省流程工程快两成

2022-01-10 06:43

为加快公营房屋供应,《施政报告》提出引入承建商负责设计和建造公营房屋。
为加快公营房屋供应,《施政报告》提出引入承建商负责设计和建造公营房屋。

为加快公营房屋供应,《施政报告》提出引入承建商负责设计和建造公营房屋。作为主要持份者的建造商会,其会长林建荣接受《星岛日报》专访时表示,有关模式过往已于部分政府辖下街市及医院等非住宅项目率先采用,成效显著,因承建商本身若为项目的施工者,设计时会考虑兴建时的难度,确保建造时不会过于复杂;现在相关概念推广至公营房屋,其中一个最大好处,是在建屋的同时,可适时深化室内装修等细节,将整个设计以至建造时间加快约两成,让更多公营房屋提早建成。不过,商会亦指竞投相关项目的技术要求较高,承建商需较具实力,或合资入标。

为了加快兴建二○二六年以后的公营房屋项目,《施政报告》提到房署将在合适的项目采用新的采购模式,引入承建商一并负责设计和建造,一方面可藉此腾出额外资源协助房署开展前期设计工作,另一方面可借助承建商的专业知识,进一步优化整个建造工作的流程。

模式已用于建街市及医院

建造商会会长林建荣接受《星岛》专访时透露,有关措施过往亦于部分政府辖下街市及医院等非住宅项目中使用,成效显著。建造商会第一副会长李恒頴指出,过往采用相关投标方式兴建的例子,包括将军澳政府合署、入境事务处大楼,以及将军澳百胜角消防宿舍等。

林建荣指出,以传统的做法兴建项目,需要经过多个步骤,包括设计、审批,以及承建商出标书竞投等,然后才能建造,惟当政府引入承建商一并负责设计和建造,则简化了相关程序,在承建商入标后,直接由中标的公司兴建。他进一步解释,以往由建筑师设计项目,若承建商需要在设计上改动,往往需要交由设计师重新发出图则,拖慢兴建时间,惟现时项目由承建商负责设计,则可以在建屋的同时,亦可适时就室内装修等细节进行深化设计,令建屋时更具弹性。

此外,由本身为施工者的承建商负责设计,林建荣称,承建商在设计项目时亦会考虑兴建时的难度,确保建造过程不会过于复杂,以便日后顺利将项目建成。他举例指,建筑师需要顾及项目设计观感,并指出:「你设计到天花龙凤,实际上无法建成,哪怎么办?作为承建商参与设计,亦会雇用建筑师设计,同时会考虑可建性。」

室内装修料可深化设计

林建荣表示,一个项目由「生地」发展成住宅,需要相当多程序,现时政府采取的新措施,冀可将整个设计以至兴建的时间,加快约两成水平,让更多公营房屋单位及早建成。李恒頴补充:「承建商一早设计项目,可建性大大提高,对兴建工程的速度或经济效益会提高。因应有成本考虑,令承建商更加有目标性完成项目,相信对设计质素及时间均有帮助。」

不过,单一合约内需要同时包含设计及建屋的内容,对承建商本身的要求亦会较大。林建荣指出,若承建商就相关项目投标,或需要外聘顾问公司,前期成本相当大,故投标承建商本身亦需一定的实力,若规模较细的公司,连续投标数个项目亦未能中标,损失相对较大。李恒頴指出,竞投相关项目的技术要求较高,各承建商亦可考虑合资入标,「可以取各公司不同优点,大家一齐去做一支标。」

《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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