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上环暴动案|21人罪成 判监30至42个月
2022-01-08 11:13
2019年7月28日遮打花园集会后于上环爆发激烈警民冲突,当中21人被捕后暴动罪成,33岁文员及20岁理发师另分别被裁定袭警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成立。法官陈仲衡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回应「728」生于「721」一说,指不能以当日暴动解决「721」另一场暴动,只会滋生更多问题,市民不能为满足一己初心而不择手段,因和平手段无法达到诉求而诉诸武力。陈官终判处参与程度较低的6名定罪被告入狱37个月,另涉袭警罪33岁文员入狱38个月,而12名参与程度较高定罪被告则判囚42个月,18岁被告因年轻判监40个月,认罪26岁工程师则监禁30个月。
26岁工程师简健煌早前陈情指「728」暴动缘起于「721」暴动及警方当日处理,陈官反驳一场暴动无法解决另一场暴动的问题,只会滋生更多问题,市民不可为满足一己初心,任意妄为不择手段,因和平手段无法达到诉求而诉诸武力,无论元朗抑或上环德辅道西均不应发生暴动,「一之谓甚,其可再乎?」陈官续指暴动背后理念非轻判理由,简健煌既已认罪,身陷囹圄,便不应合理化或美化暴动,去感染他人步其后尘。
陈官认为社会局势过去一年经已改变,渐趋稳定,暴动难再复见,惟案发时非法集结频生,被告参与造成乱局,判刑不应因现时情况得益。
陈官判刑指暴动并非突发,计画谈不上周详精密,但示威者均有备而来,参加人数极多,远超在场警员,现场规模、时间地域均属严重类别,示威者没有珍惜机会,多次警告下亦没有和平散去,而现场暴力不算严重,没有出现纵火、汽油弹,但有示威者运送不少砖头、铁枝,现场也有雷射光,有人破坏商店闭路电视、公共设施和马路路面,惟情况不严重。陈官又指暴动对社会构成极大危险威胁,对市民造成极大滋扰,以致商店关闭交通停运,最后认为暴动令社会更加撕裂,财物金钱等损失可随时间修补,然而修补社会撕裂却绝不容易。
陈官终判刑指暴动中20岁理发师徐庆钧、40岁技术员蔡泽新、20岁学生杨智升、19岁文员林胜如、20岁文员黄锦珊、33岁文员莫卓辉及27岁陆映慧参与程度较轻,为时较短,以40个月为量刑起点,其馀以45个月为量刑起点。各人因没有案底各减刑3个月,上述7人除莫外判囚37个月;简健煌认罪扣减3份之1,判囚30个月;18岁周锦涛因年轻减刑2个月,判囚40个月;莫卓辉另涉袭警判监1个月20日,其中1个月分期执行,共囚38个月;徐庆钧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判囚14日,同期执行,共37个月,其馀12名被告终各囚42个月。
21名罪成被告依次为21岁报称无业张智麟、28岁学生陈梓康、20岁学生锺泓洋、20岁理发师徐庆钧、24岁陈希隽、21岁学生崔耀明、24岁售货员林少锋、40岁技术员蔡泽新、20岁学生杨智升、19岁文员林胜如、22岁学生黄颂恩、20岁文员黄锦珊、21岁学生李少康、18岁报称无业周锦涛、33岁文员莫卓辉、19岁报称无业黄飞鸿、26岁工程师简健煌、23岁文员谭诗妙、25岁文员谭伊婷、27岁陆映慧、21岁学生黄柏贤,同被控于2019年7月28日在西边街和皇后街之间近德辅道西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徐庆钧另被控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莫卓辉另被控袭击总督察邓智兆。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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