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多名交警诬蔑司机17次违规开罚 事后被记过或调职
2022-01-07 13:31
警察执法应该公平公正,但新疆塔城市一组交通警员就被揭发为提升工作开量,诬蔑一名司机一个多月内17次交通事件违规,并向对方开出虚假罚单。但事件发生后,市纪委只是对涉事警员作出警告、记过或调职处分。
市纪委通报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中队中队长马强、辅警多斯波力·哈米为了提升工作量,去年10月至11月,先后3次拦停检查吴吴姓司机驾驶的货车,司机无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但却被马强等人指控「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向司机作出3次2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其后,2人又通过内部软件找到司机的资料,再次开出12张罚单。
到11月24日和30日,塔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曾波、城区中队辅警孙俊波、李旭阳同样为提升工作量,亦擅自利用内部软件找到吴姓司机的资料,并以「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为由,先后2次虚开罚单。
通报中,市纪委批评违规的执法者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弄虚作假,顶风违纪。其中马强、多斯波力·哈米、孙俊波、李旭阳等人被指执法不公,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像,4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受到记大过处分,多斯波力·哈米、孙俊波、李旭阳3人调整工作岗位。
市纪委又指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陈世良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刘海滨、曾波作为分管领导,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意识淡薄,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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