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原副省长刘新云被控受贿逾1300万 一审认罪候判

2022-01-06 18:54

内地审理山西省原副省长刘新云被控受贿案。央视片段截图
内地审理山西省原副省长刘新云被控受贿案。央视片段截图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30馀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新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新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刘新云在19982021年,利用担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路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子女入学、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3万馀元(人民币,约1,626万港元)。

检察院又指刘新云在20183月至20214月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违背资讯化技术发展和专案建设规律,在山西省公安执法全流程智慧管理平台等资讯化专案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新云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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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人到法院旁听审理。央视片段截图
30多人到法院旁听审理。央视片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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