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与中年妇涉违限聚令 警承认没有目击仅靠同袍转述

2022-01-05 14:25

左:陈丽珍、李国永。陈晓欣摄
左:陈丽珍、李国永。陈晓欣摄

示威常客「Lunch哥」的李国永与中年妇陈丽珍,涉于前年8月在将军澳尚十停车场附近悼念堕楼身亡的科大学生周梓乐时与另外2人聚集,李及陈各被票控一项违反限聚令,案件今在于观塘裁判法院开审。观察警员供称当晚见到李及陈与另外两男女讨论,警告无效后由同袍票控各人。陈自辩时指有另一名警员拍摄现场片段的时间与作供警所述有出入,惟作供警不同意另一警员所述时间准确,但在裁判官刘淑娴询问下承认警员出动前不会统一调校手表时间,亦不清楚其手表显示的时间是否准确。

驻守将军澳特遣队的警员PC16723陈锦荣供称,他当晚在案发地点进行人群管理。至晚上8时02分见到陈与一女子讨论,之后李及一男子加入讨论。他在2分钟后口头警告仍在讨论的4人,若不保持合适距离便会票控他们。刘官即怒斥警员没有理由看见4人讨论就票控,「请你解释点样讨论,动作呀唔该!」陈解释各人「企定定讨论」,没有手部动作。陈续指当时4人相距1至1.5米,直至8时10分仍保持此距离,他向各人解释违例原因之后著同事票控他们,并有同事开随身摄录机。陈又指当时听到4人讨论警察放工后也不敢承认自己的职业,有人说「做乜都好都唔会做警察」,以及讨论关于政府处理事情不恰当的话题,故认为4人有共同目的,惟他不记得对话出自谁之口。

李的辩方大律师盘问时指,警员在庭上作供时没有提及4人有叫口号,提及覆述给发告票的警员时才首次提及,指出李没有与陈及另一名女子讨论,各人没有叫口号,各人相距多于1.5米,警员均不同意。警员亦否认是听到4人贬低自己的职业才票控他们,并指对此没有任何感受。

庭上播放由侦缉警员14905拍摄的现场片段。陈亲自盘问时指出,14905在旁白称拍摄时间是由8时03分开始,但警员否认14905所述时间准确,并指片段是在8时10分后才拍摄。刘官质疑警方在出动前应有简介会,警员的手表时间理应调校至准确,警员指不会。刘官再问「咁你点知你只表准?」警员回答其实不清楚。

负责票控的警员PC24426谢金泉则供称,当晚8时正获同袍通知需要他支援,到场后陈锦荣向他指李及陈等4人违反限聚令,要求他向各人发告票。谢称忘记何时抵达现场,而4人违反限聚令的时间是由陈锦荣告知。

谢在盘问下称他由原先的巡逻地点抵达现场需时约1分钟,抵达现场后陈告知他4人曾聚集及叫喊口号,其中一句为「周梓乐同学加油」,陈警告无效遂通知他来票控各人。谢承认没有目击4人被指违反限聚令的情形,仅靠陈转述。谢又对陈丽珍指曾两度问他为何要票控她没有印象。

被告19岁李国永和陈丽珍同被控于2020年8月8日,在将军澳唐明街唐俊街交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参与受禁群组聚集。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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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荣。陈晓欣摄
陈锦荣。陈晓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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