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确定全体90位候任立法会议员宣誓有效
2022-01-03 17:26
第七届立法会议员今早完成宣誓仪式,监誓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确定全体90位候任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为有效宣誓。
《基本法》规定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根据于去年5月21日刊宪生效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经修订的《宣誓及声明条例》指明行政长官或其授权人士为立法会议员宣誓的监誓人。根据《解释》所订下的原则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长官确定全体90位候任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为有效宣誓。
在宣读誓词期间,所有议员都有举起右手或以右手举起圣经,只有民建联陈克勤在宣誓时未有举起右手。陈克勤在会见记者时表示,刚才是真诚、准确及庄重完成誓词,并指据其理解,举手的动作是与区议员或政府官员的宣誓仪式看齐,并非《宣誓及声明条例》中的要求。他续指,已向相关部门确认刚才的宣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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