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忧见红 或调整徵费上限

2021-12-24 04:30

■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亦须缴付徵费。
■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亦须缴付徵费。

  (星岛日报报道)自负盈亏的保监局自2018年4月起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徵费,徵费率分四阶段逐年递增至现时的0.1%,但设有上限,人寿保险徵费上限为100元,一般保险则为5000元。即将于下周一(27日)卸任的保监局主席郑慕智预计,该局未来3个财政年度或重现赤字,故在保持其财政稳健及免令市民负担过重的前提下,将研究调整保费徵费上限,但需收集更多数据以作分析,料明年徵费将保持不变。
  谈及将交由保监局新任主席姚建华处理自己任内尚未完成的工作时,郑慕智首先提到是保持保监局作为独立的监管机构,而资源必须稳定,尤其财政资源,但从数字上看,保监局每年都出现赤字,直至今年3月可沾手监管保险集团,才多了收入,预计今个财年可暂由赤字转为录得些微盈馀。然而,根据该局的预算,由于通胀、加薪及租金上升,未来数年又会重现赤字问题,这对监管机构并不健康。
  他指,该局大部分的资源来自徵费,其中保费徵费方面,他认为徵收比率并无问题,但徵费上限则是问题,故需再作研究,如何合理保障消者利益之馀,亦能令保监局的运作保持平稳。
  他续指,该局已就此展开数据分析,但未有足够数据,相信要观察多一年相关数据,届时再考虑如何厘定合适的上限水平,或采用甚么厘定机制。他认为需收集足够数据,包括每季的徵费收入,否则难作清晰的预算,亦欠说服力与政府商讨修例以调整徵费上限。
  根据目前保费徵费机制,郑慕智称,不论保费多少,即使投保1亿元,寿险保费徵费最多只是100元,一般保险则为5000元。他认为将徵费固定在某一个金额会有问题,但又认为应设上限,以保障市民利益,以免令其负担太重,而至今并无任何方案,相信明年徵费仍会保持不变。
  保监局自由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法例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徵费,故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亦须缴付徵费。徵费率分四阶段由初期每保单年度保费的0.04%逐步调整至0.1%,惟每张保单须缴徵费设有上限。
  保费徵费适用于所有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包括旅游、汽车、财产及家居保险等,而法例豁免徵费的保单包括再保险保单、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承保的保单、海运、空运及货运业务的保单。
  如投保人没有按法例缴付保费徵费,保监局可向其施加最高5000元罚款,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讨欠付的徵费。
  保监局是独立于政府及保险业界的监管机构,由2017年6月26日起接手负责规管保险公司,保障投保人的应有权益。《保险业条例》赋权保监局,透过投保人缴付的保费徵费、保险公司缴付的授权费,以及向特定服务的使用者收取费用,以长远达致财政独立。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