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署认同消防处已竭力打击非法燃油问题 倡增人手及检讨罚则
2021-12-23 10:54
本港非法燃油转注(非法油站)活动猖獗,部分接近民居欠缺防火及灭火设备,对公众构成消防安全隐患。申诉专员公署早前展开主动调查,审研政府打击非法燃油转注活动的措施。该署调查后认为,在现有法规和人手资源下,消防处实已竭尽全力透过执法行动和危险品车辆牌照的审批机制,打击非法燃油转注活动,保障公众安全。
申诉署调查所得,消防特遣队仅得七名成员包括1名主管,6成员分成3小队。每个小队于2020年平均每个工作天须进行约1.17次巡查。特遣队还须搜集情报、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行动等,人手相对紧绌。此外,现行危险品车辆牌照的审批机制下,若有牌照持有人欲利用其危险品车辆作为经营非法油站的工具,或可透过交托他人在现场经营非法油站,令消防处难以证明牌照持有人牵涉其中,减低其被暂时或正式撤销牌照的机会。由2016年至2021年年中,因参与非法燃油转注活动而被成功入罪的个案中,并无被判处监禁,而罚款额由$5,000至$50,000不等。相比非法油站经营收益,罚则的阻吓力显得不足。
申诉署报告指,本港有油公司会以批发价将欧盟V期柴油1直接销售予把柴油自用的客户,以及把柴油转售的分销商。消防处执行的法例并无就危险品(包括欧盟V期柴油)的供应和售卖作出任何形式的规管,亦无赋权该处可强制油公司或分销商提供客户资料以追踪销售流向。换言之,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尽管消防处尽最大努力打击非法燃油转注活动,但对堵截非法油站的燃油来源而言,可说是无计可施,故亦难以达到治本之效。
申诉公署向消防处提出四大改善建议,包括:
(1)检讨现时特遣队的人手编制,按实况探讨需否调整其编制以应付繁重的工作;
(2)增人手后,考虑增加突击巡查和与海关及/或警务处采取联合行动的次数;
(3)持续检视经修订后的罚则,以提高对违法者参与非法燃油转注活动的阻吓力;
(4)探讨以更多元化的宣传和公众教育渠道及方式,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燃油转注活动,及提高潜在客户对非法油站的危险性的认知。
申诉公署亦建议保安局在消防处改善上述四点措施的一段时间后检讨,如成效不彰,探讨引入源头管理改善措施的可行性,以从供应源头着手打击非法燃油转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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