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涉颠覆罪 11次申保释被拒

2021-12-23 05:30

■邹幸彤涉颠覆政权罪,第十一度申覆核保释被拒。
■邹幸彤涉颠覆政权罪,第十一度申覆核保释被拒。

  (星岛日报报道)支联会、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邹幸彤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第十一次保释覆核。署理总裁判官、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再次拒绝其保释申请及传媒报道限制。邹保留每八天保释覆核权利,案件将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再讯。早前分别穿黄伞衞衣及戴帽男,三度在高等法院挑战衣规范,终被主审法官杜丽冰勒令「驱逐」,该男昨「转战」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戴上鸭舌帽进入法庭内旁听,罗官强调,「每个地方都有其适当及恰当的礼仪以显尊重,而法庭为严肃之地,法庭代表法治制度,而制度系永恒,呼吁旁听者分清楚人与制度之别,如果唔尊重无谓去啦。」
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昨表示,该名苏姓戴帽男子于前天在高院法官杜丽冰席前已作出同样动作,希望法庭记录男子的身分,以免法庭的法律底及礼仪再受对方的挑战。
  罗官指出,如红白二事一样,每个地方均有不同礼仪要遵守以示尊重。法庭为严肃的地方,希望旁听者分清楚法官及法庭的分别,法官可被调派处理不同案件,尊重是发自内心,故不介意对某人存有不好的看法而作出不尊重。
罗官:每处有不同礼仪遵守
  罗官续强调法庭代表法治制度,而「制度为永恒」,希望旁听人士分清楚人与制度,遵守法庭礼仪,法庭在衣上给予旁听者很大空间,但这是出于自律及对制度的尊重。如旁听者不愿尊重制度,则无谓浪费时间到庭,因法庭要处理案件外的事情会耽误案件。罗官指不会用很多时间来逐一检查旁听人士的衣是否及格,认为「好无谓」,最后重申「制度唔应该时时变」,劝喻旁听者对事不应对人。
  该苏姓男子早前穿「黄雨伞」衞衣闯入高院法庭内扰攘多时,结果警方到场将该男拘捕,之后该男再次挑战高院,最终被法官杜丽冰「驱赶」出庭。
  四名被告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活动联合会、工会干事李卓人、律师何俊仁及律师邹幸彤。他们同被控一项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
  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三六三二——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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