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中五生认袭警兼投掷汽油弹纵火罪成 判入教导所

2021-12-22 12:06

被告之一曾华锟。资料图片
被告之一曾华锟。资料图片

2名中五生去年4月1日凌晨向新界北警区总部停车场投掷汽油弹,2名男生早前各承认一项袭警罪,至于承认较轻微的蓄意纵火罪,惟不获控方接纳,终被裁定相同控罪罪成。辩方今早在区域法院求情指2人犯案时受社会及网上资讯影响,现已悔不当初,明白不应使用暴力。法官林伟权判刑指2人早有预谋,在动荡氛围下针对警署犯案属加刑因素,惟有见2人当时受社会普遍不良氛围影响煽惑,愚昧犯案,现已深切反省,终判2人入教导所。

林官判刑指2人犯下严重罪行,并非出于一时冲动,而是早有预谋,在动荡氛围下针对警署犯案属加刑因素,而警员则伤势轻微,设想如若判囚,纵火和袭警罪将分别以4年半及3个月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3份之1,分期执行共3年2个月。林官续指2人案发时18岁,受社会普遍不良氛围影响煽惑,愚昧犯案,现已深切反省,2人获保后继续学业,又深切反省,及早承认罪责,有明确改过自新计画,认为判2人入教导所能既惩且教,故采纳报告建议。

辩方判刑前求情指被告曾华锟报告每一方面均意见正面,有父母关爱,家庭正常,犯案出于一时冲动,反省过后明白不应使用暴力,愿意改过迁善,开审前一直从事厨房兼职学徒,被捕及定罪后2段还柙期均遵守纪律,即使攻击警署情节严重,判入教导所亦非过轻。辩方又求情指罗聂峰获母亲祖父、胞姊老师等撰文,形容其品格良好,热心帮助同学,拍摄又有天份,而犯本案时受社会及网上资讯影响思维,现已悔不当初,文凭试成绩不俗,惟未获大学取录,目前正自修准备重考,开审前曾从事咖啡店学徒。

2名被告分别为19岁曾华锟及20岁罗聂峰均被裁定于去年4月1日,在大埔警署外非法用火损坏一面墙和一道墙,意图损坏该等财产或罔顾该等财产是否会被损坏;曾华锟及罗聂峰另分别承认在同日同地袭击警长1551及高级警员339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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