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贿2105万人民币 山东威海市政法委原书记刘茂德受审认罪

2021-12-21 21:16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公开审理刘茂德受贿一案。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公开审理刘茂德受贿一案。

山东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委原书记刘茂德涉嫌受贿逾2105万元人民币,案件今日在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刘茂德当庭认罪,法庭随即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茂德于1998年上半年至2021年4月期间,利用担任威海市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中共威海市委建设工作委员会书记、威海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中共威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个人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05万馀元。

庭审中,刘茂德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刘茂德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

翻查资料,刘茂德今年63岁,曾任威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今年4月因涉严重违纪违法受查,至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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