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杀妻儿收押所上吊 韩商裁定死于自杀
2021-12-21 05:30
(星岛日报报道)四十三岁韩裔朱古力公司老板二〇一八年来港期间,因涉嫌在酒店房内杀害妻儿被捕,遭扣押三个月后在荔枝角收押所内自杀身亡。死因庭就事件展开四天研讯,三男两女陪审团昨于裁判官周慧珠引导下,一致裁定死者死于自杀,即于囚室内用布条勒毙自己,同时建议惩教署因应不同个案增加精神科服务、警务处向惩教医生提供更多有助判定疑犯精神健康的资料等。
陪审团向惩教署提出三项建议,即要求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的精神科医生服务应基于不同个案增加会面次数,如语言不通、控罪严重或家人离逝等,提供至少每个月一次会面;容许精神科医生就不同个案情况,向警方主动申请索取更多资料,例如:对疑犯精神健康评估有帮助的纪录;及加强对前惩教人员有关了解精神健康的培训,以助及早识别及转介有需要的人士作出跟进。至于警务处,陪审团则提出一项建议,警方可在合理规范下尽可能向精神科医生提供有助判定精神健康的资料,如疑犯曾透露自杀的念头。
遗书复印本转交两囚友
死者Kim Minho于一八年一月初偕妻儿来港旅游,其间涉于其下榻的香港丽思卡尔顿酒店房间内以陶瓷刀谋杀妻儿,因而被控两项谋杀罪。由于死者被捕时精神状况不稳,法庭下令他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两周后转至荔枝角收押所,被列作甲级在囚人士。及至四月十六日早上七时许,惩教人员发现死者在其独立囚室内不省人事,当时颈部及双手以从单撕下来卷成的绳结捆绑,送院抢救后证实不治。现场检获数封遗书,死者透露无法忆起谋杀案当晚发生的事,已疲惫不堪,认为死亡比无意义的生存更好。
周官引导时向陪审团提供「死于自杀」及「死因存疑」两项选项,指如果陪审团接纳解剖报告等证供,考虑相对可能性后,认为死者有意图结束自己生命,可裁定死于自杀。反之假如陪审团不接纳庭上证供,认为死因不明,可选择死因存疑。陪审团退庭商议逾三小时后,一致裁定死者死于自杀,即于一八年四月十六日凌晨约四至五时,在荔枝角收押所G座三楼一号囚室内以布条勒死自己。
周官最后处理证物时,关注到遗书如何处理。研讯主任表示将会把遗书复印本交予惩教署,再转交相关人士,包括死者还柙期间认识的两名囚友:涉于一五年以注满一氧化碳的瑜伽波杀害妻女而被囚终生的前中大医学院副教授许金山,以及因于一六年贩运时值约一亿元毒品而遭判监三十四年的吕永业。
惩教署指会仔细研究死因庭的建议,现阶段并无任何补充。案件编号:死因研讯二六九——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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