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名以八达通领消费券市民 周四可获发尾期1000元
2021-12-13 14:56
政府发言人表示,约300万名于8月1日透过八达通获发首期消费券的市民,因其「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在11月底已达4,000元,将于本周四(16日)获发馀下1,000元消费券,并会当天陆续收到相关手机短讯通知。市民届时可到公共交通费用补贴领取站、指定便利店及超级市场、八达通服务站或透过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式拍卡领取消费券。
根据消费券的发放安排,以八达通收取消费券的市民,在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4至7个月,只要其「合资格消费」达到4,000元,尾期的1,000元消费券便会在达标后的下一个月16日发放。
而于8月1日透过八达通获发首期消费券的市民,即使其「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在11月底(即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4个月)未达到4,000元,仍有时间继续消费。只要他们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最迟在明年2月底(即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7个月)达标,仍可赶及于明年3月16日,获发尾期1,000元消费券。
此外,发言人提醒在8月1日及10月1日透过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分别获发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费券的市民,其消费券的使用限期将于12月31日同时届满。未使用的消费券馀额将在有效期过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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