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传金管局研替代付款 物业按揭用本票交收

2021-12-06 04:30

据悉,替代付款机制初步建议方案,拟只适用于涉及按揭贷款的物业交易。
据悉,替代付款机制初步建议方案,拟只适用于涉及按揭贷款的物业交易。

  (星岛日报报道)尽管去年平安夜黄冯律师行突被香港律师会接管而殃及多名无辜小业主,事件虽最终获得解决,惟无阻金管局为防范同类事件发生,继续推进不经律师行的物业交易替代付款机制的研究。据悉,替代付款机制初步建议方案,拟只适用于涉及按揭贷款的物业交易,并用本票作交收,有关方面期望明年中左右可推新付款机制。

  综合市场消息所得,虽然律师会似乎仍冷待不经律师行的物业交易替代付款机制方案,但金管局方面依然积极推动此事,早前更在一会议中主动提及有关进展,指已有银行愿意试行替代付款机制的建议方案,如反应良好,将会继续向这方向推进。

  消息指,替代付款机制的初步方案,建议不论金额大小,凡物业买卖过程涉及银行按揭贷款,就用新付款方案,即买楼涉及的资金,细订除外,大订、尾数及按揭贷款均不再经律师行交付,换句话届时将没有律师行托管户口事先存放买家这些资金,好替买家之后于物业交收时从托管户口转帐付款,而改为使用本票进行交收,并由律师行托管本票。

  金管局接受本报查询时重申,银行业界与该局现正继续紧密地与律师会就物业交易的替代付款机制作出研究。建议的机制考虑容许在不影响物业买卖各方(包括买家、卖家、双方律师及双方按揭银行)的基本角色和法律责任前提下,不经律师行户口支付物业按揭贷款金额及其他相关的大额款项,旨在减低万一有律师行营运出现重大问题时对银行及客户所造成影响,以及提升对各方的保障。银行业界现正就所得的意见,完善方案和仔细磋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细节,以落实建议的机制。

  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回覆本报表示,现行房屋买卖的法律程序以及律师所担当的职责,都是以保障交易各方的权益为出发点,每一个步骤都有法律依据,环环相扣,涉及不同持份者,而且程序沿用多年。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程序,律师会正与金管局和银行公会合作,研究改善方案,惟研究可行方案及敲定细节需时。

  就如何完善楼宇交易的程序,陈泽铭指,律师会正积极配合银公就有关建议进行讨论。律师会的首要考虑是相关的建议如何能够保障公众利益。该会认为银公的建议在某些方面,包括付款安排、物业成交的后续文件安排、业权注册等手续,都需要更深入探讨,律师会将会继续与银公进行研究,希望尽快制定相关改善措施,并适时向外界公布有关细节。

  有业界人士认为,倘涉及按揭贷款的物业交易款项将改用本票交收,似走倒车,尤其现今讲求数码化服务的年代,客户日后买楼可能要到分行排队买本票,既不方便,亦有手续费,也有遗失本票的风险,且极不环保。

  另有市场人士指,替代付款机制的初步建议方案,或令银行多了很多对口,要做繁复的分流工作,有别现时只有律师行一个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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