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8岁男生认藏火机及燃料还柙候判 求情指幻想是示威者到场观望

2021-12-03 16:23

被告麦肇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 资料图片
被告麦肇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 资料图片

去年母亲节示威活动上,声称「活在幻想」的18岁男生在中环天星码头被搜出2个打火机及2支打火机燃料。他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辩方大律师石书铭求情时指,被告是受个人情况影响判断力,以致于他未有在离场后即时脱下身上装备,望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考虑他的更生需要,先爲其索取一系列报告。严官认为本案有一定严重性,涉案物料的潜在风险高,故社会服务令不足以反映刑责,待索取更生、劳教及教导所报告后再于12月21日判刑,期间被告须还押。
 
案情指,当日有大批示威者聚集在尖沙嘴海港城,有人设置障碍物及呼喊政治口号。警员下午5时许在中环码头附近巡逻,当时身穿护肘、护膝和战术手套的被告除下其中一件物品,见他神色慌张遂上前搜查,发现他携有涉案燃料,并标有「战用」字眼。被告在查问下表示装备是在踏单车时使用,但在录影会面中保持沉默。

石大状亦指,被告本性善良,照顾家庭,受2019年社会运动影响,对易燃物料产生兴趣,幻想自己是示威者的一员。到场观望后发现情况不似预期打算离开,亦想过把涉案物品丢掉,但觉得浪费金钱,故没有这样做。

被告麦肇聪(18岁,中华厨艺学院学徒)承认于2020年5月10日,在香港中环7号码头出口1号天桥保管2枝高度易燃液体及2个打火机,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该物品,以损坏财产。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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